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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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占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占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为民、徐水良、吴皓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刘为民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紫金港Pagoda君亭酒店多功能厅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为民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4人,非独立董事陈剑飞、吴皓及独立董事王智化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魏峥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振江、郑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