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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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国华,证券代码:000004)日均换手率连续1个交易日(2026年2月13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55.88倍,且累计换手率达22.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并对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因部分内容录入有误,公司已进行更正,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除《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更正之外,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若2025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0000万元至30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9700万元至296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200万元至9300万元;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至3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万元至12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2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若2025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