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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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1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月9日上午10点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立刚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7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炜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刘炜女士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制度体系,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3.01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4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5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6关于修订《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0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及各制度全文。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2.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2.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下午3点30分在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7万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3%。

2、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合计421,344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6,750,339股减少至346,630,639股。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分〔2021〕69号),原则同意广济药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8)。

(四)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青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六)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7日,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64.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3月29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64.9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43,999,939股增加至352,648,939股。

(八)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21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156.2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预留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十一)2022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000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2名,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696,96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2,648,939股减少至352,450,939股。

(十二)2022年12月22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52.3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52,450,939股增加至353,973,939股,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十三)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十四)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五)2023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十六)2024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2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48,0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65,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43,91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3,973,939股减少至353,860,939股。

(十七)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5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八)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九)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56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3,860,939股减少至349,855,339股。

(二十)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离职人员、退休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0.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十一)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十二)2025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0.5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49,855,339股减少至346,750,339股。

(二十三)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5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回购注销该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19,7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8%,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3%。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

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收,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52元/股。

3、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421,344.00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前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每股回购价格为3.52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法律顾问意见

浙江佰事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浙江佰事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郭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刘炜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刘炜女士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炜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附:刘炜女士简历

刘炜,女,1972年出生,博士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湖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历任科技部管理学院见习研究员、教师,科技部条财司财务处科员,华中科技大学教师、EDP中心主任、院长助理、EMBA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研究员。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截至目前,刘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治理制度已于2026年1月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研究院”)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资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生物研究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通过货币出资2,459.96万元。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生物研究院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减资完成后,生物研究院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减至2,800万元(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仍持有生物研究院100%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减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减资方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等事宜)。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生物研究院的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广济药业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JEFMX4

4.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3.2期11号厂房1-6层0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5.法定代表人:方智

6.注册资本:伍仟万圆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年8月12日

8.经营范围:生物、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技术、药品的研发、推广;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医药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体外诊断试剂、保健食品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生物研究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三、生物研究院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注:减资后认缴出资额最终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四、减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生物研究院进行减资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产管理效率。

本次减资完成后,生物研究院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的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2.3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2.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2.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一般授信额度1.3亿元,授信品种为流动性支持类、担保承诺类,可用于资产池配套额度(单一池),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低风险授信额度1亿元,业务品种为担保承诺类、票据类和国内贸易融资类,担保方式为质押。年综合成本不超过2.99%。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及资产抵押情况由公司视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业务合同进行约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此次授信业务相关文件。

二、相关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2.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2.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7日15: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01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别说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方式须在2026年01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 435400,信函请注明“广济药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爱珍

联系电话:17371575571(座机)

联系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法务部

联系信箱:gjyystock@163.com

邮政编码:435400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0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2”,投票简称为“广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1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