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042号文同意注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甬矽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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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16,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16.50万手(1,165.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16,5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6月26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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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6月30日(T+2日)结束。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如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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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数量为7,032手,包销金额7,032,000元,包销比例为0.60%。
2025年7月2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转给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58121888-678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团队
电话:010-56800332
特此公告。
发行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