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在火车车厢排便已道歉并赔偿,律师:在火车车厢排便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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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据媒体报道,11月23日,河南南阳有网友发视频称,从洛阳开往宁波的列车上,一男子上车后,因醉酒神志不清,直接在卧铺车厢内大便。

目击者叶先生表示,男子喝醉了,周边乘客的鞋子和箱子都有遭殃,后续在协调下,应该会给予赔偿。

图/媒体报道截图 图/媒体报道截图

11月24日,@郑州客运段 发布《关于媒体报道“一男子酒后在火车车厢排便”的情况说明》。

说明称,11月22日23时许,洛阳开往宁波的K165次列车在南阳站停靠期间,持有13车5号中铺车票的一男性醉酒旅客在其卧铺车厢过道处排便,并与下铺旅客发生争吵。

列车长和铁路乘警见状后,一同协助醉酒旅客进行清洁,安抚其他旅客情绪,并为相邻铺位的旅客更换了全套卧具。

经现场调解,醉酒旅客当面表达歉意,并对受影响的旅客进行了相应赔偿。该事件未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铁路部门提示,请广大旅客文明乘车,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共建文明出行良好环境。

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周禹含律师分析,该男子在火车车厢排便涉嫌违法。该事件中,火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车厢过道具有人员流动性和开放性,属于公共场所。该男子在火车车厢过道上排便,影响了车厢的正常卫生管理秩序,并给周围的旅客造成侵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该男子当面表达歉意,并进行赔偿,未影响列车正常运行,不宜评价为情节较重。因此,该男子由于排便行为可能被处以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周禹含称,此外,如果该男子在便溺过程中涉及故意裸露身体隐私部位,也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而该男子的行为是否达到“故意”与“情节恶劣”的程度,需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该男子排便导致周围旅客个人财物受影响,旅客可以向乘务员、列车长、乘警等工作人员反映情况,由工作人员介入处理,并及时对自己受影响的财物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取证。若当场无法协调解决,后续还可以向铁路部门投诉、向法院起诉该男子赔偿损失。

记者:黄家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