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50 公司简称:科林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975,900.7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129,988,179.69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4,341,827.30元。
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835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03,319,19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79,998,361.9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1.0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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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我国电力行业在“双碳”战略目标纵深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的宏观背景下,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结构性跃迁,绿色化、智能化、市场化转型进入攻坚期与深水区。全球能源格局深度调整与国内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共同驱动智能电网、新能源并网消纳、储能技术、综合能源服务等关键领域迎来系统性重构与价值重塑的重大机遇,行业竞争范式正从规模扩张转向以技术创新、综合服务和全球化运营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一)电力行业总体情况
2025年,我国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取得里程碑式突破,供给结构发生历史性逆转。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全国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大关,达到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稳居全球电力消费第一大国地位。从产业结构看,第一、第三产业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9.9%和8.2%,其中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在电动汽车普及带动下同比高速增长48.8%,成为拉动用电增长的重要引擎。更为关键的是,电力生产结构实现了根本性转变: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超六成(61.7%),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达到18.4亿千瓦,占比47.3%,历史性超越火电成为装机主体。全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合计4.4亿千瓦,占新增总装机比重超过八成(80.2%),其新增发电量已覆盖全社会用电增量的97.1%,标志着新能源已从补充能源全面转向电力增量的主体供应力量。然而,装机高速扩张与系统调节能力建设不匹配的矛盾日益凸显,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降至3119小时,青海、西藏、新疆、甘肃四地光伏利用率首次跌破90%,系统性消纳压力正从局部向全国范围扩散,倒逼电网投资、储能配置与市场机制加速完善。
(二)智能电网行业情况
2025年,智能电网建设在国家顶层设计的强力驱动下,进入以“主配微协同”和“数字化赋能”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年末,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30年初步建成以主干电网和配电网为重要基础、智能微电网为有益补充的新型电网平台,为电网系统性升级划定了清晰路线图。2026年1月,国家电网明确“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达到4万亿元,较“十四五”投资增长40%,以扩大有效投资带动新型电力系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建设重点聚焦:初步建成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农村、边远地区配网建设,探索末端保供型、离网型微电网模式;实施“人工智能+”专项行动等。智能电网正从传统的电力输送网络,演进为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支撑电力市场稳定运行的智慧融合平台。
(三)新能源行业情况
2025年,以光伏、储能、充电桩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在规模扩张与技术迭代的双轮驱动下,步入“超越、转型与整合”并行的新周期。光伏领域全年新增装机达315吉瓦(3.15亿千瓦),累计装机突破12亿千瓦,但增速呈现结构性分化,分布式光伏因政策调整存在观望情绪,大型基地成为主要增量。储能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稳定器”迎来爆发式增长,截至年底全国新型储能装机突破1.36亿千瓦,较2024年激增84%,其中1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化项目占比达72%,平均储能时长增至2.58小时,等效利用小时数提升至1195小时,独立储能商业模式逐步清晰。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日趋完善,全国累计建成充电桩超1000万台,车桩比优化至2.5:1,大功率超充、车网互动(V2G)等新模式加速示范应用。然而,产业在高速发展中也面临深刻挑战:技术层面,钙钛矿、固态电池等下一代技术虽取得突破,但大规模商业化尚需时日;市场层面,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带来收益不确定性,部分地区弃风弃光现象加剧;产业链层面,阶段性产能过剩与利润重塑压力显现,行业洗牌加速。新能源产业正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与技术驱动,核心竞争力在于度电成本、系统价值与全球化运营能力的综合比拼。
(四)综合能源服务行业情况
2025年,综合能源服务服务行业在电网高强度投资的确定性预期下,迈入新一轮景气周期,市场空间与技术门槛同步提升。国家电网公司明确“十五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将达4万亿元,较“十四五”增长40%,为产业链注入强劲动力。投资结构呈现“主配协同、软硬结合”的特征:骨干特高压网架作为“大动脉”持续加密,总投资占比约25%;配电网作为“毛细血管”成为绝对主力,预计投资2.48万亿元,占比高达63%,聚焦于智能化升级与柔性化改造。这直接驱动了工程设计、设备集成、施工建设、运维服务全链条的市场扩容。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进一步催生了电力工程服务需求。同时,项目复杂性与技术集成度显著提高,工程服务不再局限于传统土建安装,而是需要深度融合数字化设计(BIM)、智能传感、数字孪生、人工智能运维等新技术,提供“投建营”一体化的综合解决方案;源网荷储、电力市场化交易、算电协同等不断推动数字产业绿色化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升级。海外市场成为重要增长极,在“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能源转型需求驱动下,中国电力工程企业的技术、成本与集成优势凸显,EPC总承包、投资运营等模式在东南亚、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快速落地,微电网建设需求快速增长。总体而言,综合能源服务行业正从劳动密集型、项目驱动型,向技术密集型、解决方案驱动型升级,具备核心技术、全产业链整合能力与国际化视野的企业将占据竞争优势高地。
公司致力于成为科技领先、品质保证、经济高效、体验最优的世界一流综合能源服务商,业务涉及智能电网业务、新能源业务和综合能源服务业务,为电力行业、公共事业及大型行业客户提供智慧电力整体解决方案。
(一)智能电网业务
主要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力客户提供变电、配电、用电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数据中心、新能源及大型行业客户提供低压柜、配电等相关电气设备产品。公司是行业内少有的拥有完整产品线的企业之一。
(二)新能源业务
公司新能源业务主要包括销售光伏、储能设备和控制系统,开展微电网系统建设、智能运维、多位一体能源供应等新业态,相关产品和服务涉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储能设备及储能电站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充电桩及充电站的建设与运维等多个新能源领域。
(三)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主要包括在智能电网和新能源等业务中的EPC总承包,并积极探索源网荷储、微电网项目的运营运维。公司拥有设计、施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的完整资质。依托于公司丰富的产品线、强大的团队执行力、上市平台等优势,为用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交钥匙工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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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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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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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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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8亿元,同比增长7.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亿元,同比增长45.0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5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83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01%。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975,900.7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129,988,179.6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4,341,827.30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835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03,319,19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79,998,361.9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1.0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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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中小股东长期和即期利益考虑等多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按照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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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1.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8万元整(含税)/年/人。
(2)董事如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则不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或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合同等书面协议的,按合同约定领取薪酬。
(3)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根据履行工作职责所承担的责任、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并将ESG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形成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驱动的薪酬激励。
(4)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不额外领取津贴。
三、其他事项
(1)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经考核后发放。
(2)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上述薪酬方案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其绩效奖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3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履行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现对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5年,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国内双碳战略深入推进。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全面深化技术研发,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拓展客户类型,积极推进精益管理,快速提升运营效率,聚焦于智能电网、新能源与综合能源服务三大业务板块,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8亿元,同比增长7.05%;实现净利润2.58亿元,同比增长42.98%。
在全球能源结构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的背景下,公司所处的电力行业呈现高质量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态势。2026年,公司将继续推动主营业务做优做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借助长期服务智能电网所形成的行业经验、客户资源和能力优势,为公司扩大大型客户电力微网和新能源市场规模;二是持续深化精益管理,积极推进供应链管理与精益制造的深度融合与系统化提升,致力于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快速响应体系;三是进一步发掘海外资源,推进海外营销体系建设,加速品牌国际知名度提升。
二、坚持科技领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注重产品技术和研发人才的持续积累与投入。公司在智能电网配电、变电、用电等环节形成了覆盖全流程的产品能力,在新能源光伏、储能、微电网系统和充电桩等领域形成了核心产品,公司已形成了涵盖整个生产过程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科研创新实力稳步提升,2025年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2件,荣获河北省制造业企业百强、民营企业研发投入百强、发明专利百强等多项荣誉,并再次入选中国电气工业百强企业。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职技术人员1301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4.12%。多位研发工程师获批国家及省市级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各级“工匠”等。研发项目方面,公司深入推进储能与微电网系统、充电桩、一二次融合配电设备、电能表、电气设备等系统及产品研发升级,新质生产力培育取得初步成效,为后续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科技投入和技术研发,指引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公司将加强研发团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内部复合型人才培养,同时优化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巩固研发团队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外部研发力量的合作,缩短研发周期,共同推进重点研发项目进程,致力于高效产出研发成果。
三、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25年,公司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政策,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其他一系列配套治理制度和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取消监事会设置并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公司高效、稳健、规范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4次,董事会8次,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就相关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决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科学决策。独立董事履职方面,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未来,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科学规范、权责法定、权责明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体系,完善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权责分工,科学正确决策各类重大事项。
四、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紧密挂钩,确保经营管理层绩效与公司发展协同一致。2025年,公司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专题培训共计13场,及时传递最新监管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
2026年,公司将继续落实“关键少数”责任,加强专题培训与合规意识培育,推动治理水平和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同时,公司将落实最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相关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在绩效薪酬占比、递延支付、追索止付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以建立更加完善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2025年3月31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502,593.6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65%,转增130,806,225股。
公司于2025年9月披露了《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计划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当年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835元(含税),以审议本事项的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01%。
未来,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打造股东价值回报的长效机制。
六、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上市公司公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诸多渠道,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了市场参与各方。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业绩说明会,多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有效回应了投资者的关切。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推动信息披露简明友好,提高透明度,更好地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同时,公司将持续保持多种与投资者交流的渠道,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热线等多种途径及时传递公司信息,帮助投资者全方位了解公司投资价值。
七、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7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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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以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有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前述投资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与法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5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公司三楼中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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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7、9-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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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具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科林电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区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联系人:杨志浩
电话:0311-85231911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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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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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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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8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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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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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具体包括:石家庄科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石家庄泰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汇领互感器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到期或可能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在各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经股东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根据各子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担保事宜,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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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初步预计。依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予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但若发生调剂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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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存量未到期担保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