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源制药子公司涉诉一审判决承担1610.7万元赔偿 预计减少2025年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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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81,证券简称:科源制药)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制药”)与江苏赛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赛邦”)的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根据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0724民终3126号),力诺制药需向江苏赛邦支付赔偿款1610.7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1.84万元及保全费0.5万元。目前该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

公告显示,该诉讼源于力诺制药与江苏赛邦之间的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此前,力诺制药部分银行账户因该纠纷被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有1个银行账户未解除冻结,被冻结资金金额为5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9%,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关于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科源制药表示,预计上述1610.70万元赔偿款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1610.70万元,最终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源制药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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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