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水产养殖巨头休恩水产(Huon Aquaculture)近日公开承认,因孵化场发生疾病,该公司在塔斯马尼亚德文特河(River Derwent)上的梅多班克(Meadowbank)淡水孵化场使用了抗生素土霉素(oxytetracycline)。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情况该公司并未事先告知下游用水方,而是由企业向环境保护署(EPA)进行自愿披露后,才逐步进入公众视野。
目前,塔斯马尼亚环境保护署已启动抗生素残留监测。与此同时,独立议员及绿党人士呼吁,应建立针对淡水孵化场抗生素使用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

有关休恩水产在梅多班克孵化场使用抗生素的具体情况,在Tasmanian Inquirer的一篇报道被披露。此前,公众并未获知该孵化场存在抗生素投放行为。
本周二,休恩水产在接受ABC Mornings采访时证实,公司是在孵化场鱼类死亡率上升后,将抗生素作为“最后一道防线”使用。
休恩水产水产养殖总经理德芙拉·米德克(Depha Miedecke)表示,此次用药并非源于去年夏季席卷塔斯马尼亚东南部沿海水域、导致鲑鱼大规模死亡的那种细菌性疾病,而是一次肠道感染。
她说:“1月中旬,我们发现水温突然飙升。气温升高后,我们发现死亡率也随之上升,这是由一种肠道细菌感染引起的,这种情况有时会影响鲑鱼和其他鱼类。”

米德克表示,在兽医建议下,公司对两批鲑鱼进行了为期20天的药物治疗。
梅多班克孵化场位于德文特河上游,距离塔斯水务公司(TasWater)布林·埃斯廷(Bryn Estyn)水处理厂约 20 公里。该水处理厂是Greater Hobart地区的主要饮用水来源。新诺福克镇(New Norfolk)则位于河流更下游位置。

尽管此次抗生素使用并未事先通知下游用水方,米德克表示,公司选择主动向监管机构披露相关情况,是出于“透明”和“负责”的考虑。
她说:“在淡水环境中使用抗生素是非常罕见的,我们肯定不会经常做。”
“在这次情况下,我们决定主动与环境保护署沟通。”
环境保护署在一份声明中确认,休恩水产对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我报告,而现行法规并未要求淡水孵化场必须披露此类信息。
声明称:“休恩水产自行报告了在梅多班克孵化场使用抗生素的情况,目前并不存在强制性监管要求。”
“鉴于此,EPA已在梅多班克孵化场实施相应的环境监管条件,包括抗生素残留监测。”
EPA还表示,这些监管要求将推广至全州所有淡水孵化场,以进一步强化监管框架;相关监测结果将按照惯例公布在EPA官方网站上。
土霉素被广泛用于农业、水产养殖及人类医疗领域。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列为“高度重要的抗微生物药物”,同时也警告称,由抗生素“滥用和过度使用”引发的抗微生物耐药性,已成为全球公共卫生和发展的主要威胁之一。
独立上议员梅格·韦布(Meg Webb)指出,公众不应依赖企业的自愿披露来获取抗生素使用信息。
她在接受 ABC Morning采访时表示:“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一种非常令人遗憾、缺乏透明度的混乱局面。”
“这正是我们需要全面透明的原因。”
“我们需要由专业人士来审查这些问题,也需要社区确信,所有信息都得到了完整披露和评估。”
“这对于建立公众信任以及该行业的社会许可至关重要。”

去年年初沿海鲑鱼网箱发生大规模死亡事件期间,土霉素曾被用于治疗,但休恩水产当时表示,该药物“效果有限”。
去年11月,相关部门批准行业在塔斯马尼亚东南部海域使用另一种抗生素——氟苯尼考(florfenicol)。目前,该药物已被应用于登特卡斯托海峡(D'Entrecasteaux Channel)以及布鲁尼岛(Bruny Island)西北海域的养殖网箱。
与淡水孵化场不同,氟苯尼考的使用情况需要在企业官网进行“实时更新”,明确标注使用时间和地点。同时,监管部门还建立了监测体系,对水体及野生鱼类进行基线和定期检测。
在批准使用氟苯尼考时,公共卫生署署长马克·维奇(Mark Veitch)曾提醒公众,如希望避免摄入抗生素残留,可在21天内避免食用距离用药地点三公里范围内捕获的鱼类。

据行业方面介绍,氟苯尼考相比土霉素具备多项优势,“剂量更低、鱼类排泄更少、对水生生物毒性更低”,这也是其获批用于沿海养殖的重要原因。

针对绿党要求在所有塔斯马尼亚水域实行抗生素使用实时披露的呼吁,卫生部长布里奇特·阿彻(Bridget Archer)回应称,当地农业和水产养殖行业的抗生素使用“受到严格监管”,并表示她对公共健康风险并不担忧。

她说:“无论是兽医用药,还是鲑鱼产业中的工业用药,抗生素的使用都受到严格监管。”
“这些监管同样涉及公共健康层面,我们理应期待相关规定得到遵守。”
综合来看,此次休恩水产在德文特河淡水孵化场使用抗生素的事件,虽属企业在现行监管框架下的合规行为,但也暴露出塔斯马尼亚淡水水产养殖领域在信息披露和公众知情方面的制度空白。随着环境保护署启动抗生素残留监测,相关监管措施正逐步加强,而是否有必要将自愿披露转为强制要求,仍有待监管部门、行业与社会各界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