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331,证券简称:胜通能源)于2026年1月2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已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责令整改措施的相关整改工作。公司此前因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导致多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列报不准确,收到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山东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胜通能源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部分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列报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二是对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并重新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胜通能源制定了持续整改计划,包括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安排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并结合公司实际邀请外部专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等。
公司表示,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深刻吸取教训,持续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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