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25,证券简称:药石科技)1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议案。此次变更主要源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药石转债"转股导致的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增加,公司拟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公告显示,药石科技公开发行的"药石转债"于2025年8月14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该转债已于2025年9月18日停止转股,并于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在2025年7月1日至9月18日转股期间,"药石转债"累计转股数达3407.6963万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9,973.0378万股变更为23,380.7341万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9,973.0378万元增加至23,380.7341万元,增幅约17.06%。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
|---|---|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73.0378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380.7341万元。 |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9,973.0378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3,380.7341万股,均为普通股。 |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药石科技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表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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