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股东一致行动人郭英杰256万股股份将被司法强制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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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31,证券简称:萃华珠宝)于2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翠艺”)的一致行动人郭英杰提交的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汉阳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该通知书,汉阳法院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二中路证券营业部将郭英杰所持公司256万股股份强制变现。

公告显示,汉阳法院对涉及深圳翠艺、郭英杰等的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强制变现需要,广发证券相关营业部需协助将郭英杰所持256万股股份的冻结状态变更为可售冻结,并以市价卖出该部分股份,将所得款项、冻结期间的红利及孳息以及账户资金余额一并转入汉阳法院指定账户。

据披露,郭英杰为深圳翠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目前,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萃华珠宝3376.5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8%。其中,质押股份30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1.76%;处于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状态的股份达3128.3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2.21%。

萃华珠宝表示,本次司法执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公司将密切关注郭英杰持有股票的后续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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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