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伴随中交地产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交割,该公司的管理团队也在近期迎来一轮彻底的“更新”。
中交地产在9月5日发布的一份公告中指出,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郭主龙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薛四敏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徐爱国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成员职务;杨光泽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成员职务;陈玲申请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
与此同时,徐爱国申请辞去总裁职务;汪剑平申请辞去执行总裁职务;王尧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杨光泽申请辞去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职务;孙卫东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陈玲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梅瑰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除王尧、陈玲辞去副总裁职务后继续担任董事外,徐爱国、汪剑平、杨光泽、孙卫东、梅瑰将不再担任中交地产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这一轮集体请辞可谓彻底,而新聘任的高管团队名单也在同一份文件中公布。
中交地产的总裁一职将由曾益明接任,李进军任公司副总裁,田玉利任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何海洪任公司财务总监。
从收购物业服务公司100%股权,到正式宣告“退房”,再到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以及董事会及高管团队的全面更替,环环相扣的举措之下,中交地产为实现业务的战略转型奠定了稳定基础。
实际上,在去年11月,中交地产就曾进行过一轮人事调整。
彼时,徐爱国由中交地产执行总裁调整为担任总裁,汪剑平由总裁调整为担任执行总裁,原执行总裁孙卫东调整为担任副总裁。
不到一年时间,在相关调整逐步落实之后,上述人员也各自散去。只是回头来看,当时或许也只是一场“临危受命”。
中交服务“换血”上市平台
对于曾益明,外界并不陌生。他是地产“老人”,在加入中交之前,他曾于龙湖任职过较长时间。
根据公开信息,1975年1月出生的曾益明今年恰满五十周岁。向前追溯,其于2006年2月加入龙湖集团,从重庆项目公司起步直至进入集团高管团队。
在2017年,曾益明转入物业赛道。于2017年9月至2021年9月,任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龙湖集团副总裁;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任龙湖智创生活执行董事、首席运营官,龙湖集团副总裁。
从龙湖离开后,自2023年4月起,曾益明开始担任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
相比之下,新管理团队中的其他人员在中交体系内有着更长的任职经历。
其中,新任副总裁李进军于2020年4月至2022年8月任绿城服务集团北京公司总经理;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任绿城服务集团北方区域副总经理、北京公司总经理。
直到2023年1月,任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田玉利更是中交地产的“元老”。其于2011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之后陆续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多职。此次调整为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何海洪在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筹融资管理岗高级经理;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22年12月起,何海洪主要在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曾担任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此次调整为中交地产财务总监。
可以看到,除田玉利之外,新高管团队的成员均出自中交服务。结合此前一系列动作,以及如今上市平台“中交地产”业务方向的实质性转变,下一步或将启动上市平台的更名程序。
届时,中交地产将彻底完成“退房”,而一旦更名落地,也将成为中交地产实现业务战略转型的标志性举措。
前路与压力
不过,伴随这场人事震动,中交地产于9月5日晚间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中,部分内容亦发生明显调整。
例如,在公司的经营宗旨方面,修订后内容明确指出:“坚持高质量发展总基调,打造服务型新质生产力,走轻资产运营道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能力,增强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这一点与中交地产此前一系列动作透露的发展方向重合。
在今年1月中交地产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中,该公司就曾明确提及,“交易完成之后,公司将聚焦于物业服务、资产管理与运营等轻资产业务”,如今更是明确写入《公司章程》之中,从根本上明确发展方向。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对于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同步做出调整。新增加内容:“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
同时明确,“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奖惩单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者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整体来说,种种相关调整虽是中交地产对公司治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但或许也向新上任的管理团队传递出权责对等的信号。
任职期间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等,即使离职后也可能被追溯,显然会成为一种压力。而对于公司而言,也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时更加审慎,避免为短期业绩而损害公司长期利益。
为配合系列调整,在去年11月将总部管理职能部门调整为18个后,中交地产拟重新对总部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相应调整,进一步精简为“10+3”的部门设置模式,拟设置10个部门、3个事业部。
10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党委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法律合规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财务金融部、市场开发部、运营管理部、安全环保监督部、数智科创部、海外业务部(RH业务部);
3个事业部分别为:物管事业部、商管事业部、建管事业部。“轻资产”再次得以明确和强调。
万事俱备,全新的“中交地产”接下来将会如何在经营上回归正轨?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