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再添两例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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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许盈

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继“飞乐音响(600651)”案、“五洋债”案后,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再添两例。

日前,金通灵(300091)、美尚生态(300495)两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新进展。经法院裁定,两个案件均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除了违法的公司和时任高管外,列入被告的还包括5家券商、3家会计师事务所、2家律师事务所以及多位从业者,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具体来看,金通灵案件24名被告中,除了金通灵公司和时任高管,还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华西证券(002926)、光大证券(601788)、国海证券(000750)等中介机构及其当事人。目前10名自然人投资者的合计诉讼请求金额约为75.64万元。

美尚生态案20名被告包括已经退市的美尚生态,以及一众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广发证券(000776)、东兴证券(601198)、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等。目前12名原告的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95.02万元。

两个案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制度,为权利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低成本的维权渠道。相较于特别代表人诉讼,普通代表人诉讼适用范围更广,无需投保机构介入,数名投资者联手即可提起诉讼。

尽管当前公布的涉诉金额并不高,但随着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启动,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加入,后期诉讼金额或大幅增加。据悉,普通代表人诉讼采取“明示加入”原则,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裁定方式确定具有相同诉讼请求的权利人范围,并发出权利登记公告,通知相关权利人在指定期间登记。法院将审核通过的权利人列入代表人诉讼原告名单,并通知全体原告。

就在今年3月底,2020年最高法《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全国首例证券虚假陈述普通代表人诉讼案――“飞乐音响”案诉讼时效届满,2000余名投资者获赔总金额达3.29亿元,标志着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值得关注的是,该案将普通代表人诉讼机制中判决效力扩张诉诸实践。最初2021年该案判决时,参加代表人诉讼的315名投资者获赔1.23亿余元;案件生效后,一些未加入代表人诉讼的投资者陆续提起诉讼,随后另有1717名投资者新获赔约2.06亿元。

近年来,我国“零容忍”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强化民事赔偿,建立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实践证明,代表人诉讼制度“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赔偿效应,不仅能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也能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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