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思格”)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康运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运福公司”)、宁波瑞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光合伙企业”)及特定股东宁波瑞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明公司”)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91.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
减持计划详情:三股东合计拟减持不超191.93万股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主体为康运福公司、瑞光合伙企业及瑞明公司,三者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减持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具体来看,各股东的减持计划如下:康运福公司拟减持不超过108.8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1.13%;瑞光合伙企业拟减持不超过12.73万股,占公司股本的0.13%;瑞明公司拟减持不超过70.4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0.73%。三者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191.93万股,合计减持比例为1.99%。
股东持股及拟减持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持股情况及拟减持细节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 康运福公司 | 11,520,000 | 12.00% |
| 瑞光合伙企业 | 6,840,000 | 7.13% |
| 瑞明公司 | 1,152,000 | 1.20% |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拟减持股数(股) | 拟减持股份比例 |
|---|---|---|---|
| 康运福公司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 不超过1,088,000(含) | 不超过1.13% |
| 瑞光合伙企业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 不超过127,300(含) | 不超过0.13% |
| 瑞明公司 | 特定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 不超过704,000(含) | 不超过0.73% |
减持合规性:符合此前承诺及监管规定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康运福公司、瑞光合伙企业及瑞明公司此前已就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包括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遵守相关规则等。本次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实施,未违反此前承诺。
对公司影响:不涉及控制权变更
诺思格强调,康运福公司、瑞光合伙企业、瑞明公司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同时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减持数量。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诺思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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