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了一年的平煤股份(601666.SH)十二矿“1·12”重大矿难终于水落石出。
12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发布了《河南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天安煤业十二矿“1·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认定,平煤十二矿“1·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在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中掘进巷道,不按规定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未消除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仍违规掘进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1月12日14时49分许,河南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天安煤业十二矿(下称“平煤十二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遇难、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97.29万元。
此次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故调查组对39名责任人员和相关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河南省纪委监委对监察对象及党员干部提出问责意见。
其中,平煤十二矿矿长、生产副矿长、防突副矿长、总工程师4名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平煤十二矿安全副矿长等19人、平煤股份总经理等9人、平煤神马集团董事长等5人、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和平顶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共35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对平煤十二矿罚款900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责成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出书面检查。
对此结果,社会舆论纷纷。不过,那父财经梳理发现,调查组对平煤十二矿的责任认定为,抢工期、赶进度,己15-31090工作面急于投产;隐瞒工作面、入井人数、监控数据和图纸造假;违反规定组织生产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平煤股份的责任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平煤十二矿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漏管失控;技术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力;安全风险研判不到位。
其实,作为上市公司的平煤股份此前一直就存在上述这些问题,只是此次事故重大,调查的力度加大才被发现。
在《平煤股份的心灵拷问:资本下的“矿难”?》一文中,那父财经罗列了举报者、线人等提供的材料显示,平煤股份二矿、平煤股份十一矿等多年间均涉嫌多个安全生产瞒报事故,因冒顶、钢丝绳断裂、转载机螺丝断裂等原因多人在事故中丧生。重要的是,“1·12”重大矿难的平煤股份十二矿在2015年4月7日就因发生1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遇难。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见,“1·12”重大矿难的发生并非偶然。
与平煤股份急功近利的行为相对应的是,公司的经营业绩一直在下降。
10月25日,平煤股份发布2024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33.19亿元,同比增长0.96%;归母净利润为20.45亿元,同比下降34.82%;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0.48亿元,同比下降32.43%。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毛利率为27.30%,同比下降3.65个百分点;净利率为9.47%,较上年同期下降5.01个百分点。从单季度指标来看,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毛利率为29.52%,同比下降2.12个百分点;净利率为9.91%,较上年同期下降3.38个百分点。
据三季报,平煤股份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0.65亿元,同比下降1.47%,环比下降11.80%;归母净利润6.52亿元,同比下降28.15%,环比增长0.03%;扣非净利润6.36亿元,同比下降30.12%,环比下降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