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80,简称"贝斯特")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泰国孙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计划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倍永华科技有限公司,向泰国孙公司倍永华新技术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不超过4500万美元,用于支持其日常经营、二期工厂建设及设备采购。
公告显示,本次追加投资事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履行无锡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手续。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倍永华新技术有限公司(泰国)成立于泰国春武里府,注册资本60000万泰铢,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包括新能源汽车)、金属结构及金属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股权结构方面,贝斯特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持有其99.99%股权,自然人MR.LI.GONG持有剩余0.01%股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万泰铢) | 54,712.26 | 6,408.02 |
| 负债总额(万泰铢) | 998.62 | 0.3 |
| 净资产(万泰铢) | 53,713.64 | 6,407.72 |
| 营业收入(万泰铢) | 0 | 0 |
| 利润总额(万泰铢) | -528.67 | -8.11 |
| 净利润(万泰铢) | -422.93 | -6.49 |
投资目的与战略意义
贝斯特表示,本次追加投资是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响应海外客户需求,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现有产能,加强对下游客户的供应链稳定性,增强国际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强调,此次投资将增强泰国孙公司的资金实力,扩大海外生产基地建设,完善海外产品服务供应能力,提升公司整体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
公告同时披露了相关风险因素,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或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泰国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特征与国内存在差异可能带来的管理运营风险;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等。公司表示将积极推进审批进程,加强对泰国法律法规的了解,密切关注投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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