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代售模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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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构建“自售+经销+代售+寄售”多维协同营销体系的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3月13日,上证报记者从多位经销商处获悉,自今年3月起,包括陈年茅台酒(15年)、精品茅台、生肖茅台、公斤茅台等多款非标产品已全面推行“代售模式”。

今年1月13日晚间,贵州茅台发布公告,正式宣布公司运营模式将由“自售+经销”的传统销售模式,向“自售+经销+代售+寄售”多维协同的营销体系转变,以更好适配、触达、转化消费需求。

根据新规则,所有代售产品必须通过i茅台平台,按官方统一价格对外销售。经销商不再拥有商品所有权,也不参与定价,仅作为服务方协助推广与销售,可获得商品销售总价5%的服务费。同时,公司还设定了相关考核要求。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非标产品销售模式的创新,有利于贵州茅台管控价格,践行公司全面向“C”的市场化改革。

“虽然单笔利润可能不如过去靠赚差价时高,但从长远看,这已经是比较理想的模式。”一位经销商表示,新模式下,经销商无需占用大量资金,仅需缴纳一定保证金,即可稳定获得5%的收益。

有消息人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表格,清晰展示了代售模式的操作流程与规则。

以贵州茅台酒(15)为例,若某经销商当前代售10箱(每箱6瓶),单价为4199元/瓶,则需向贵州茅台一次性缴纳保证金4199×6×10=25.194万元。

该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持续有效,后续补货无需重复缴纳。每售出一瓶,经销商可获得约210元服务费(约为售价的5%),一箱对应服务费为12597元。

不过,新模式也带来新的考核压力。据悉,只有库存低于初始库存的30%时,经销商方可申请补货;若连续两个月未申请补货,系统将自动终止其该产品的代售资格。

“这意味着,我们必须主动寻找新客户,提升获客能力。”另一位经销商坦言。

并非所有经销商都感到压力。部分拥有稳定客户资源的经销商表示,目前代售总量不是很大,对其影响有限。

中国酒业独立评论人肖竹青认为,贵州茅台此举与苹果手机、特斯拉汽车的营销逻辑高度相似:品牌方拥有货品所有权与定价权,渠道服务伙伴则依托产品展示、用户体验服务,赚取服务费。由于服务费与成交价格脱钩,此举从根本上终结了渠道商和“黄牛”影响茅台酒价格的一切可能性。

作者: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