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维权)(证券代码:688237)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超卓”)因6000万元储蓄存款被划转且未能收回,在前期诉讼被驳回后,于近日就该纠纷再次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已获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涉案本金6000万元及暂计至2025年12月8日的利息455.4万元,合计6455.4万元。
公告显示,上海超卓此次起诉源于2023年3月的存款纠纷。当时,上海超卓在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存入6000万元定期存款,期限至2023年9月29日。同年10月8日,上海超卓准备取款时发现本金无法取出,仅收到约定利息。经核实,银行称资金因“开具承兑汇票”被划扣,但上海超卓否认申请过该业务。后续相关刑事案件查明,系他人冒充上海超卓骗取承兑汇票,与上海超卓无关,但银行始终未返还本金。
此前,上海超卓曾就此事提起诉讼,但因案件涉及经济犯罪嫌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裁定驳回起诉,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现因相关刑事案件已审结,上海超卓依法再次提起诉讼,诉求被告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支付存款本金60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暂计455.4万元)及全部诉讼费用。
关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公告指出,公司在2023年度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将被划转的存款5995万元全额确认为损失。若本次诉讼部分或全部款项得以收回,将对公司损益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已出具《确认函》,承诺若款项未能收回,损失由其承担,且已向公司先行垫付了被划走的5995万元存款,公司资金未实际发生损失。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超卓此前相关诉讼进展如下:
| 时间节点 | 事件 | 裁定结果 |
|---|---|---|
| 2025年3月 | 收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 | 因涉及经济犯罪嫌疑,驳回上海超卓起诉 |
| 2025年3月 | 上海超卓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 |
| 2025年7月 | 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
| 2026年1月 | 再次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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