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近日,电影《来自监狱的妈妈》引发了一场巨大的舆论风暴。
不仅把作为主演的“国际影后”赵箫泓搞到社交账号封号,连主持人汪涵、演员姚晨等人也被卷入漩涡,遭到网友们的讨伐。
如果深扒,你会发现,《来自监狱的妈妈》背后的邪恶,触目惊心!
这部电影原定于今年5月30日上映,上映前自然少不了一番宣传。
这种场合,肯定少不了女主角出场。更何况,这部戏主要就是女主角的戏,谁料,女主角一上场就吓了大家一跳!

女主角坐过牢!
为啥坐牢呢?
杀了人!杀的人还是她老公。
电影讲的就是女主角杀了老公,成为“女杀人犯”,坐牢11年,然后重返社会,获得婆婆和儿子原谅的“感人”亲情故事。
女主角的宣传之所以会引发极大关注,就是因为她不仅演了一个“女杀人犯”,还是货真价实的女杀人犯本尊!
这宣传噱头够不够?但你要以为就这,那就有点太小瞧剧组的胆量了。
二、
因为他们不仅让这位“女杀人犯”当了女主演,还把她送上了国际电影节,当上了“国际影后”!

“女杀人犯”“素人”“国际电影节影后”,这一连串的关键词放在一起,着实劲爆!
一个从未学过表演的素人,第一次演电影就获得了“国际影后”大奖,何等“为国争光”?何等传奇?何等励志?把多少科班出身的演员脸都打肿了?
女主角的获奖感言很“感人”,“感谢那个没有放弃的自己。”看起来,还很“正能量”,对吧?

宣传海报还颇有深意地标注“5.30勇敢上映”,不知道剧组是在夸自己“勇敢”,还是在暗示这片上映有些“冒险”?
当然,为了把观众骗进电影院,宣发还是很努力,大致讲了电影里的故事。称女主角是因为婚后多次遭遇家暴,在冲突中因情急反抗,失手致人死亡,被判入狱十年,归来儿子不认她,婆婆恨她……

你看,还有苦情戏,说不定还能赚很多眼泪呢。
除了这些,有媒体还这样宣传,女主演和主创团队拍完戏后,还默默等待了5年才上映,就是为了等孩子长大,等孩子成年,等孩子懂得母亲的良苦用心……

这样的宣传大招祭出之后,你是不是期待值拉满,恨不得立马买票去看?
然而,细心的网友一扒,就发现,宣发的内容,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信!
三、
不仅故事的女主演有问题,故事也“改编”得很离谱,更离谱的是拍摄、过审和国外拿奖,每一个细节背后都包藏祸心,其心可诛!
为毛这么说呢?
首先,这女主角问题就不小。
众所周知,这些年,“劣迹艺人”在娱乐圈根本就没有立足之地,只要一塌房,就算是投资几十个亿的片也不能上映,而这次的女主角赵箫泓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刑事犯”。

如果她能演商业片,那么,过几天吴某凡出狱了也可以继续当“顶流”,那偷税漏税的范某冰是不是也可以演主角了?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其实,电影在赵箫泓服刑期就开拍了!!!
那还是2019-2021年,新冠疫情尚未解封,大家都要戴口罩、做核酸,不能聚集,剧组却有天大的本事,以“拍监狱纪录片”的名义,到赵箫泓服刑的监狱取景拍摄……

到2020年6月,赵箫泓才减刑出狱,但依然被剥夺政治权利5年。
也就是说,《来自监狱的妈妈》的女主角,在监狱里服刑期间就开始当女主角,拍商业片,这是违法的!

为啥说是违法拍戏?司法部和广电部1988年就明确规定:“正在服刑罪犯严禁参与营业性影视拍摄。”

这就是为什么戏拍完了,放了5年才上映的原因,人家剧组精明着呢,懂法得很呢,明摆就是等一过“剥夺政治权利5年”的脱敏期,就急不可耐地上映,让女主角出来宣传。
这里还要补充一句,“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是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没有公开发表言论的权利的,是不允许通过自媒体账号发言搞宣传的。
所以,近期,有关平台把赵箫泓的社交账号被禁,禁止关注、禁止发布作品……

赵箫泓社交账号被禁,可不仅仅是因为前面这些原因,更因为她的故事有毒。
四、
为什么说这故事有毒呢?
事实上,赵箫泓可不是“过失杀人”,法院判决的可是“故意杀人”!

根据法院裁决文件显示,2009年4月16日晚,赵箫泓和丈夫因为“支床”的小事吵了起来。吵着吵着,赵箫泓到客厅拿了把水果刀,一刀刺进丈夫胸部,刺破主动脉,导致丈夫死亡。

赵箫泓因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判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司法判决认定丈夫没有家暴,没有长期压迫,赵箫泓没有"绝境反抗",而是因琐事引发争吵,主动拿起一把水果刀,捅死了丈夫!!!
可是,电影却把“支床争吵”改成了“长期家暴折磨”,把“主动持刀伤人”改成了“绝境被动反抗”,把“故意伤害致死”改成了“无奈失手杀人”。
不仅如此,为了戏更好看,电影还凭空编造了“新婚夜因洗脚水被打、被家暴致骨折、留烟疤”等情节。
这哪里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这完全是瞎编,是洗白嘛!

如果电影改编后,让别人演还让人感觉是演绎的,可剧组偏偏让“女杀人犯”和儿子、婆婆出来演“自己”,这让人感觉,他们演的就是真人真事!
为了洗白女主角,竟然肆意对死者下手进行抹黑,把他编造成“家暴狂”,还通过电影公开“鞭尸”……
难怪网友说,电影名字应该改一改,应该叫《杀了爸爸两次的妈妈》。
确实,赵箫泓第一次用物理手段杀掉了孩子他爸,第二次是用电影再精神上杀一次,让死者无端背上了“家暴狂”的黑锅。
不知道剧组午夜梦回的时候,会不会听到被杀的死者的争辩?
当然,死者不会说话,死者不会辩护,死者没法翻案,所以,为了票房,为了有些人的“影后”荣誉,死者就只能再死一次了。

网友们看不下去的原因,除了女主角和剧组欺负死者以外,还觉得剧组在知法犯法,故意抹黑中国法治这一块胆子真大,用心也极度险恶。
除了歪曲事实,有些人屁股都是歪的!
五、
你想啊,如果“杀人犯”赵箫泓能翻案,案子在一审、二审时为什么拿不出有力证据来翻案呢?既然翻不了案就是“女杀人犯”了。
“女杀人犯”知道现实生活中不能翻案,只能用电影来翻案,洗白。
于是,就只能对死者动手,编造男人“家暴狂”的事实,编造“失手致人死亡”的谎言,最后还来个感人的“苦情戏”,试图把自己塑造成坚强女性“逆风翻盘”,从获奖感言里甚至可以听出一点“女英雄”的味道来。
只能说,这帮家伙,真特么能编啊!
一个满手沾满男人鲜血的“女杀人犯”,演个电影,就变成了反抗男权的“女英雄”,成了慈母圣母。而那个无辜被杀的男人,死得凄惨,死后竟然还要被鞭尸,被拿来当宣传噱头……

借电影翻案的见过,但没见过这么无耻“洗白”的,也没见过这么吃人血馒头的。
更可怕的是,女主角和剧组这么处心积虑的做戏,是不是在嘲讽法律?
你想啊,把女主角塑造得越无辜,“家暴狂”男人塑造得越丑恶,法院判决其15年的有期徒刑也就显得越荒唐。
到底是法律荒唐,还是女主角荒唐,编剧和剧组荒唐?
看了张艺谋导演的《第二十一条》,我们是认同,是感动,但看了《来自监狱的妈妈》,我们内心是愤怒。内核不一样,解决就不一样了。
我们再看看拿去国外评奖,就能知道答案了。
把坐过十几年牢的“女杀人犯”送上国际电影节评奖舞台,是不是在变相“控诉”我们的法律对她不公?

毕竟,看电影,谁都会站在女主角这一边,她可是被“家暴狂”男人压迫的中国女性啊,这哪里是什么失手杀人,这简直就是正当防卫,替天行道啊,竟然还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
你看,在法律面前翻不了的案,用电影就好翻多了;国内不好翻的案,到国外随便翻,就成了“国际影后”,成了一夜成名的英雄。
这究竟是在为国争光,还是在抹黑祖国?
六、
这样的电影凭什么能获得“国际电影节大奖”?因为演技好?因为故事稀缺?因为思想性强?
不少网友倒是觉得,因为这电影是“投名状”。
在公然揭示中国半包办式婚姻,在恶意丑化中国男性的“家暴狂”特性,在抹黑中国社会男权当道欺压女性,女性连在法律面前都没个讨要公道的地方……
这很符合西方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很符合西方某些人对东方大国的一贯看法,所以,就符合得奖标准。

关键时刻,这样的电影就是中国妇女人权得不到保障的有力证据,又会成为西方国家抹黑中国的神兵利器。人家会说,电影拍的可是真人真事哦,还是你们中国人自己拍的哦……

再看看中国哪些片子得过国际大奖,都讲的什么故事?
除了这次《来自监狱的妈妈》,以前拿过国际电影节大奖的有《霸王别姬》《活着》《红高粱》《秋菊打官司》等,从艺术性来讲,哪一个都比《来自监狱的妈妈》高,但所有的获奖影片都是符合西方意识形态的,都是有偏好的。
和其他获奖作品不同,这部不仅“根据真实案件改编”,还用本人演出扭曲篡改了的剧情,你能说不是曲意迎合,给洋人献媚吗?
再说导演秦晓宇。

这人是个诗人,在台湾出版过诗集,诗歌主要聚焦于底层打工人的苦难,和“压抑的声音”,在国外经常获奖;他的纪录片也主要反映底层社会工伤、欠薪、留守、自杀、绝望等内容。
经常在国外得奖的秦晓宇,似乎很懂西方人评奖的偏好,所以,在拍监狱纪录片的时候,就夹带了不少“私货”,果然得大奖了。
这是巧合吗?
这么多东西凑一块儿看,怎么都觉得是“处心积虑”的巧合。
当问题被网友们扒了个底朝天后,很多人也被纷纷卷入。
比方说姚晨。她转发了相关宣传物料,结果被网友扒出疑似参与了该片投资……面对群情激奋,大嘴工作室很快割席,称自己只是出于对“国产电影”的关注才转发的,内容嘛,没看,我要自省;投资嘛,没有的事。

但网友依然追着骂个不停……
另一个卷入的就是主持人汪涵,他被挂了一个出品人头衔。遭到网友们围攻后,他回应说,“本人初衷为扶持文艺创作,未对项目背景及内容进行尽职调查,疏忽之下同意挂名出品人。”

嗯,出品人还能“挂名”,实在是闻所未闻啊!
据了解,汪涵担任秦晓宇作品的出品人,这可不是第一次了,挂名挂了好几次,比方说《第一次的离别》(2019),《密语者》(2024)。
之所以说是“挂名”,还是因为这部电影出事了。
上海市电影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还真查出了违法违规问题,已经停止了该片上映。

但这治标不治本啊,问题是该片是如何通过报备程序的?是如何过审获得上映许可的?这也得查一查啊!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垃圾就该待在垃圾桶里!
《来自监狱的妈妈》从拍摄到宣发,从获奖到过审,每一步都透着对法治的蔑视、对良知的践踏、对国家的背叛。
它不是在拍电影,是在挑战社会底线、消费公众情感、迎合洋人喜好。
好在网友们火眼金睛,把这出闹剧扒了个底朝天。撤档、封账号、官方调查,这是它应得的结局。
文艺创作可以大胆,但不能无法无天;可以批判,但不能颠倒黑白。把杀人犯捧成影后,把故意杀人者洗白成“女英雄”,把砒霜包装成救世良药,这种操作,法律不答应,人民群众更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