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年门派
于 2026年02月01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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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人称“德国山寨之王”,以美国的互联网巨头为抄袭对象,自行成立或投资一家山寨公司,发展壮大,最后卖掉;紧接着再培养下一家山寨公司。总结成六个字就是:不停地抄公司、卖公司。而这么一家山寨公司,居然来自以规则严谨闻名的德国。
像素级抄作业,专割巨头韭菜这家德国山寨公司名叫“火箭网络”(Rocket Internet),看看它山寨过的对象都有哪些吧:
1999年,火箭网络创始人抄袭美国电商公司eBay,创办了德国电商网站Alando。
一百多天后,就被eBay以4300万美元收购。
2005年,火箭网络创始人投资了StudiVZ网站——这是一家德国版的山寨Facebook。
两年后,这家山寨网站以8500万美元出售。
然后,火箭网络创始人拿着其中的1000万美元,又购买了美国正版Facebook的股份。
2009年,火箭网络模仿美国团购鼻祖Groupon,创办了德国团购网站CityDeal。
仅仅五个月,Groupon就以1亿美元收购了CityDeal。
2012年,火箭网络模仿美国亚马逊,投资成立了东南亚跨境电商网站Lazada。
四年后,阿里巴巴以10亿美元价格收购了Lazada。
此外,火箭网络的山寨对象还包括:
山寨美国视频网站YouTube,在德国推出视频网站MyVideo;
山寨美国打车软件Uber,在南美洲推出打车软件Easy Taxi;
山寨美国短租网站Airbnb,在中国推出短租软件“爱日租”;
山寨美国最大婚恋网站eHarmony,在欧洲推出婚恋网站“eDarling”······
几乎只要是美国互联网模式的创新,火箭网络都能像素级复刻,并迅速推向全球市场。
火箭网络所做的,就是抄袭这些公司的商业模式,然后在欧洲、亚洲、美洲、非洲等地区快速推广山寨公司的业务,最后再把山寨公司“卖身”给巨头。
凭着这样的山寨策略,火箭网络业务横跨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旗下员工超过4.2万名,并且2014年火箭网络在德国成功IPO上市,据官网介绍,其估值已经超过了300亿欧元。
被eBay无视后,三兄弟复刻反杀火箭网络到底是什么来历?它是如何在短时间内把山寨公司迅速做大的?难道这些美国互联网公司就没有起诉过它吗?
我翻遍了国内外有关火箭网络的新闻报道、案例分析、财务信息、研究论文、诉讼文件和行业报告,尝试拆解火箭网络的“山寨策略”。
火箭网络创始人是三个亲兄弟,都姓Samwer,于是江湖人称“Sam三兄弟”。他们都出生于70年代,父母是德国当地小有名气的律师,给了他们良好的家庭和教育环境。
老大马克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老三亚历山大有牛津大学艺术学和哈佛大学MBA学位,老二奥利弗学历最“不起眼”,毕业于德国一家商学院的本科。
三兄弟家庭环境好,开窍开得早,二十多岁时,他们都想着在商业上有一番作为。
当时互联网正在美国兴起,三兄弟一起来到美国互联网圣地硅谷,一边在互联网公司里面实习,一边到处听演讲、开拓眼界。
他们发现办公室很多人用eBay购物,而德国不仅网购有待开发,并且德国的周末购物还被法律严格控制。
三兄弟讨论了一番,当即写了几封信给eBay,一边劝说eBay进军德国市场,一边希望eBay聘请他们三兄弟为德国市场负责人。
eBay或许是把他们三人当做找不到工作的“骗子”,压根就没理会他们。
没收到eBay回复的兄弟三人,做出了一个后来让eBay付出了血的代价的决定:他们决定自己单干。从市场定位、商业模式、网络功能,甚至字体颜色,三兄弟对eBay进行了全方位的“山寨”,创建了德国版电商Alando。
这张图左边是美国的eBay,右边则是山寨版的Alando。
eBay logo放在左上角,Alando logo也放在左上角;eBay的颜色是红蓝黄绿,Alando的颜色也是红蓝黄绿;两个网站页面布局和功能也基本都一模一样。
当时德国电商还处于起步阶段,Alando很快就成为了风口上的猪,迅速成为德国知名的电商网站。
而曾经对三兄弟爱搭不理的eBay,看到Alando名声鹊起后,为了保住德国乃至整个欧洲市场,先是以4300万美元价格收购了Alando,还不得不聘用老二Oliver为eBay德国市场董事。
这就是当初eBay不愿意给三兄弟发工资、逼着他们另起山头的代价。
而三兄弟也第一次尝到“山寨”的甜头:他们发现在互联网领域,“山寨”似乎是个极佳的商业模式:只要把别人的商业创意和运营模式拿过来,自己快速把山寨公司做大,就能倒逼巨头来收购山寨公司。
律师之子玩山寨,把抄袭干成三百亿三兄弟决定在山寨道路上走得更专业,2007年正式成立火箭网络(Rocket Internet),打造系统化的“山寨帝国”。
首先是山寨对象选择:被山寨的公司都是美国的互联网企业。
选择美国是因为美国创新能力强,有大量可供山寨的公司;互联网企业资产轻、周期短,不仅山寨成本低,并且能快速看到山寨效果。作为风口行业,回报率也更高。
其次在目标市场选择上:避开竞争激烈的中美,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是火箭网络的目标市场。
当一家互联网公司获得成功,商业模式可行性被验证后,火箭网络就迅速去其他国家复制;等巨头公司想进来时,火箭网络已经占山为王——如果想要这块地区市场,就老老实实收购吧!它打的就是一个时间差。
管理运营上,火箭网络实行“强势、高压、数据化”的军事化管控。
在股东层绝对控股保决策权,管理层派驻亲信架空原创始人,业务层用KPI疯狂施压。
这种强势高压的管理风格,跟许多互联网初创公司都不一样:互联网企业讲究的是活力与创新,不应该有太多条条框框。
火箭网络需要的是超强的执行力,要的是打鸡血式的市场机器,要的是蹭蹭上涨的数据反馈,而不是所谓的创新精神。
在人员配置上,火箭网络摒弃经验丰富的“老江湖”,专招30岁以下的名校商科生及银行、咨询业新人。
因为“老江湖”难管控、要自主权,而年轻人好管理、耐高压,且更接受“低自由度+少股份”的激励模式。
而火箭网络最大的风险,或许就是法律侵权问题。
但别忘了,三兄弟中的老大马克本身就是法律硕士,并且他们父母也是小有名气的律师,他们早就想好了规避方法。
火箭网络抄袭的是“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而商业模式是否构成侵权,在各个国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火箭网络也一直有恃无恐。
甚至在商业界和学术界,对火箭网络山寨行为的评价也是互相矛盾:有人认为火箭网络的行为是在扼杀创新,也有人认为创新并非只有技术创新,组织创新也是重要的创新方式,火箭网络带来的风险评估、执行制度、股权设计和激励策略,也是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的积极探索。
争议从未停止,但资本的狂欢更加猛烈。火箭网络就在这一路的质疑声中疯狂套现、极速扩张,彻底坐实了德国“山寨之王”的铁王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