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1日讯 吉林证监局今日发布关于对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王学敏、牛丹丹、张兴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瑞医疗,300396.SZ)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涉外销售订单收入确认不审慎。公司2023年存在部分涉外销售订单确认收入后,对应商品未实际报关并办理退货情形。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五条相关规定,导致公司2023年多记营业收入369.30万元,多记营业利润71.60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二、公司涉外销售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涉外销售订单相关资料保存不完整。上述情况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四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第三条、第八条、第十二条有关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公司时任总经理王学敏、副总经理牛丹丹、财务总监张兴艳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吉林证监局决定对迪瑞医疗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王学敏、牛丹丹、张兴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截至2025年9月30日,迪瑞医疗主要股东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0.47%,为第9大股东。
(责任编辑: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