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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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6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02月09日

至2026年02月0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6年2月4日(9:00-12:00和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1)。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2月4日17:00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邮箱:ir@nyocor.com

(三)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原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会回执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26年2月9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举行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明杨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奖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确认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考核经营目标情况,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修订部分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度包括:《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业务管理办法》《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938,500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判断,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85亿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32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64.1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71,807.82万元,同比减少89.46%。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247.2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06,816.90万元,同比减少145.19%。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06,836.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271.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569.63万元。

(二)每股收益:0.41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受市场环境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限电损失电量同比增加,平均上网电价同比下降,共同导致盈利空间收窄,利润有所下降。

(二)由于行业相关税收政策发生调整,叠加电价及限电影响,公司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相关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进一步减少了当期利润水平。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5亿元(含)且不超过6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5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如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未回复公司问询,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在公司回购期间进行减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预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预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23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程序。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注:1.“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997,263,453股计算;

2.上述拟回购股份数量系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模拟测算所得,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判断,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的,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判断,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注:上述拟回购股份数量系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模拟测算所得,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营运资金充足,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利润表相关指标无实质影响,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资产负债等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测算如下:

注:上述测算依据为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数据。

公司将结合货币资金状况和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和支付回购资金,具有一定实施弹性,回购过程中不涉及税务事项,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财务、研发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员工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宋璐璐为履行自愿增持承诺,分别于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4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35,700股、100股公司股份。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未回复公司问询,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在公司回购期间进行减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8、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预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预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938,500股股份。本次变更并完成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997,263,453股变更为1,967,324,953股,注册资本将由199,726.3453万元变更为196,732.4953万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938,500股股份的回购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拟回购数量1,500至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5%至1.50%,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9)。

2023年12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2024年11月20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股份29,9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2元/股、最低价为5.04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739,184.3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主要内容及原因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938,500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经营成果、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97,263,453股变更为1,967,324,953股,注册资本将由199,726.3453万元变更为196,732.4953万元。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份注销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事项。《公司章程》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