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等上市公司涉信披违规被查,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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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锦盛新材(维权)*ST奥维(维权)ST诺泰(维权)等上市公司接连曝出信息披露违规问题,或业绩预告变脸,或虚增收入、关键信息滞后披露等。这些行为不仅导致投资者持股市值大幅蒸发,更对资本市场长期培育的诚信生态造成冲击,不断削弱市场参与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信任根基。

9月17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持有上述公司股票、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锦盛新材收警示函 两个月前因信披违规被立案

9月12日晚间,锦盛新材(300849.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此前,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锦盛新材存在混同管理实控人控制企业、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多项违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27日,锦盛新材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被证监会立案。短时间接连引发监管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状况,引发市场关注。

警示函显示,浙江证监局指出锦盛新材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募集资金使用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进行区分;二是公司对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存在混同管理现象;三是在关联交易方面,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且在定期报告中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浙江证监局认定,锦盛新材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阮荣涛、总经理阮棋江、董事会秘书刘振毅、财务总监黄芬、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段刘滨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锦盛新材及上述5名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后续将依法依规进一步调查处理。

事实上,近年来锦盛新材业绩承压,陷入持续亏损困境。财报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收虽从2.43亿元逐年增至3.33亿元,但归母净利润连续三年录得亏损,分别为-2250.95万元、-2387.49万元和-2264.75万元,累计亏损额超过6900万元。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wx: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5年6月27日之前买入300849锦盛新材,且在2025年6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诺泰:3000万虚假收入曝光,可转债募资文件延续造假

2025年7月18日,ST诺泰(证券代码:688076)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研发驱动、业绩稳健”的市场人设彻底崩塌。经监管部门调查,该公司2021年通过无商业实质的交易虚增收入,且后续募资文件持续沿用虚假数据。

2021年12月,ST诺泰宣称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并据此确认3000万元营业收入。但实际情况是,浙江华贝既无支付能力,也不具备该技术应用所需的生产、销售能力,所谓的“技术转让款”实则来自ST诺泰自身的增资款——这场“左手倒右手”的虚假交易,最终导致公司2021年虚增营收3000万元、虚增利润2595.16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的20.64%。

更为恶劣的是,2023年ST诺泰发行可转债并披露募集说明书时,仍继续使用上述虚假财务数据,此举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扰乱了资本市场正常的融资秩序。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0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奥维:业绩预告“大反转”,核心财务数据大幅下修

2025年4月22日,*ST奥维(证券代码:002231)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核心财务指标的调整幅度堪称“断崖式”下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区间,从最初预估的3200万至4500万元,大幅拓宽至5000万至7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区间,也从3740万至5040万元飙升至6000万至9000万元;营业收入预计则从4.5亿至5.2亿元骤降至2.8亿至2.99亿元。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wx: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4月2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