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88,简称:鸿泉技术)于1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鸿泉技术的违规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何军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二是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程序不规范,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未审议的情况;三是未按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是对子公司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弦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实施有效管控。
浙江证监局指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吕慧华、现任董事会秘书章旭健、财务负责人刘江镇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针对此次警示函,鸿泉技术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严肃整改。公告特别提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金额为400万元,且已整改完毕。公司强调,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根据要求,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违规事项类别 | 具体问题描述 |
|---|---|
| 信息披露违规 |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何军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程序不规范,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未审议的情况 |
| 公司治理违规 | 未按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
| 子公司管控违规 | 对子公司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弦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实施有效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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