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首虎”受审:系“70后”,曾是刑法学界最年轻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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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马近1年之后,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受审。

2021年11月2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于志刚受贿一案。根据检方指控,于志刚5年敛财近700万。

于志刚是今年1月22日被查的,也是今年第一个被查的中管干部。

此次受审,是于志刚落马后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

曾是刑法学界最年轻博导

于志刚,男,1973年5月出生,今年48岁,河南洛阳人,2001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获法学学士(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9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
于志刚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网络法学。2001年,于志刚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担任刑法学讲师,次年便破格晋升为副教授。

2004年至2005年,于志刚赴英国牛津大学做访问学者,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被遴选为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同年开始兼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0年,于志刚获“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当时,《中国政法大学校报》第673期曾报道此事。

该报道中提及,于志刚是该校建校以来,首名获此殊荣的杰出青年。

文中还介绍,于志刚2005年成为我国刑法学界最年轻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出版了《刑法总则的扩张解释》等个人专著10余部,合著100 余部。

他还曾在计算机犯罪等领域中进行了填补空白性的研究,多次参与立法修订、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曾代表中国参加联合国网络犯罪专家组会议。

曾自称要“做好人”“做好事”

2012年5月,于志刚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2015年5月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2018年3月起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2018年5月,于志刚不再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2021年1月22日,于志刚被查。

观海解局注意到,2010年,于志刚曾对媒体称,自己要“做好人”和“做好事”。

他说,作为一名青年法学学者,未来的道路很长,自己和自己的法学研究,一定要与国家、社会一起进步, 一定要坚守法律人应有的社会责任感、道义感 。

他还提到,“既为人师,就要学为其师,行为其范,承担起学术薪火手手相传和愈燃愈旺的责任”。

2017年,在天津参加论坛时,于志刚再度就教学发表看法。他说,“我们在所有专业要求中又提出了不仅是德法兼修、德学兼修,还要进行健全人格教育,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教育。”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于志刚被查之后,官方直陈,他违背师德师风。

今年6月,于志刚被“双开”。

纪委通报称,于志刚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背师德师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旅游;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11月25日,于志刚站在了被告席上。

据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

这位当年刑法学界最年轻博导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