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组织指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ST天喻实控人闫春雨拟被罚1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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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4月18日电 17日,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天喻”)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湖北证监局拟对*ST天喻实际控制人闫春雨罚款1350万元。

来源:*ST天喻公告 来源:*ST天喻公告

  具体来看,湖北证监局表示,*ST天喻及实际控制人闫春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该局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ST天喻及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的事实涉及两方面。

一是*ST天喻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0日,*ST天喻与深圳市锦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瑞通)签署的《模块产品供货协议》中约定,生效订单发货前锦瑞通向*ST天喻支付全部货款,*ST天喻在未收到锦瑞通货款的情况下发货,亦未要求锦瑞通承担违约责任。在与锦瑞通的业务中,*ST天喻承担客户导入和维护、生产、发货、质量保证等责任,货物不经过锦瑞通,锦瑞通不承担货品损毁、灭失的责任,锦瑞通仅起到销售通道的作用。*ST天喻在违反内部《客户信用分类管理办法》(2022年3月修订)规定的授信标准和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于2023年2月17日与锦瑞通再次签订《模块产品供货协议》,仅增加授信相关条款。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锦瑞通为*ST天喻的关联法人。

  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ST天喻与关联人锦瑞通开展模块产品交易合计18762.58万元,构成关联交易。其中2022年关联交易金额2794.8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0%;2023年关联交易金额15967.7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73%,占上市公司当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79%。

  2022年11月至2024年4月,实际控制人闫春雨通过截留锦瑞通应付给上市公司的货款及指使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合伙企业划转资金的方式,形成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62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6%。占用资金已于2024年归还。

  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0037万元,期末余额1165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为6.75%、7.83%,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分别为6.78%、7.88%。占用资金已于2024年归还。

  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4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70%。根据2025年12月30日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ST天喻已将相关债权转让,并收回全部债权转让款。

  二是*ST天喻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2日,*ST天喻向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越秀)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杭州越秀向锦瑞通、深圳市铺行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铺行网)、闫春雨等主体提供的60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4年4月23日,*ST天喻与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民融)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ST天喻为湖州民融向张某、潘某伟提供的2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4年4月23日,*ST天喻与湖州民融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ST天喻为湖州民融向闫春雨提供的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金额总计29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9.50%,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20.11%,其中向实际控制人闫春雨提供担保的金额为9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05%,占上市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6.24%。*ST天喻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湖北证监局表示,*ST天喻时任董事长闫春雨知悉案涉担保、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及时组织*ST天喻进行信息披露,也未组织*ST天喻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并在*ST天喻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系*ST天喻案涉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闫春雨作为*ST天喻实际控制人之一,因其自身资金需求,违反上市公司决策程序、印章管理制度等,签署《保证合同》《承诺函》,组织、指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并隐瞒上述情况,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

  沈进长为*ST天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其参与、实施*ST天喻实际控制人闫春雨资金占用事项,其行为与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为*ST天喻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ST天喻时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丹明波,知悉锦瑞通未全额向*ST天喻支付货款并将相关资金对外拆借,违反公司内部信用政策在对锦瑞通授信的审批单据上签字,在*ST天喻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未勤勉尽责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为*ST天喻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ST天喻时任副总经理、董事曾昭翔,知悉锦瑞通通过暂时不全额向*ST天喻支付货款的方式来解决实际控制人闫春雨的资金问题,违反公司内部信用政策在对锦瑞通授信的审批单据上签字,在*ST天喻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未勤勉尽责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为*ST天喻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ST天喻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艳菊,知悉锦瑞通未全额向*ST天喻支付货款并将相关资金对外拆借,协助锦瑞通补签相关借款合同,在*ST天喻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未勤勉尽责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为*ST天喻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ST天喻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万骏,知悉锦瑞通未全额向*ST天喻支付货款并将相关资金对外拆借,在*ST天喻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未勤勉尽责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为*ST天喻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规定,湖北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ST天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闫春雨给予警告,并处以13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45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900万元;

  三、对沈进长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四、对丹明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五、对曾昭翔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六、对张艳菊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七、对万骏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此外,闫春雨时任*ST天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组织、指使*ST天喻及相关人员从事案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规定,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闫春雨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资料显示,*ST天喻主要业务涉及金融行业业务、通信与物联网行业业务及交通行业业务。

  2025年,*ST天喻预计实现营收1.6亿元至1.73亿元,上年同期为8.47亿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亿元至-5.5亿元,上年同期为-3.64亿元。

  对于净利润持续亏损,*ST天喻称,公司主要业务持续遭受重大影响,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与收入大幅下降,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同比增加;重大诉讼导致计提的预计负债增加;对处于清算状态的昌喻投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中新经纬APP)